重要的

请仔细阅读此处的条款和条件,并仅使用lookcard.io平台(“平台”)及其相关产品/服务,且您同意本条款与条件。使用本平台即表示您已接受本条款与条件并受其约束。

一般的

考虑到 Lookcard Limited (注册号 73091997) (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向任何用户提供平台及信用卡,用户特此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

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和表达应具有下列指定含义:

“3D 安全” 指当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需要 OTP 的在线购物时,为确保持卡人获得增强的安全性和强身份验证而设计的安全协议。它也被称为“Visa 验证”。

“协议” 指本持卡人协议,包括公司可能不时添加的任何附录。

“自动取款机” 指自动柜员机。

“工作日” 指香港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卡片” 指 LookCard+ 信用卡或本公司发行的任何其他联名卡。

“持卡人” 指根据本协议持有信用卡并获公司授权使用该卡的注册个人。

“经常账户” 指公司为发行和使用卡而开设和维护的无息平台活期账户钱包,持卡人购买任何商品和/或服务时可从中存款、付款或取款,以及扣除或扣除任何其他适用的费用、收费和/或税款。

“信用额度钱包” 指公司为担保信用卡信用额度而开设和维护的无息公司信用额度钱包。

 

“非接触式 读者” 指可以以非接触式方式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的销售点设备。

“客户支持 帮助台” 指公司客户支持帮助台,电话号码为 +852 3001 1108。

 

“数字货币” 任何本公司所接受和支持的数字资产(例如稳定币及代币化资产),均可能随时受到修改、禁止及限制。

“电子账单” 指持卡人可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或电子邮件访问的列明交易历史记录的月度对账单。

“商家” 指同意接受该卡并同意在持卡人出示该卡并遵守本文条款和条件后向持卡人提供商品和/或服务的任何零售商或任何其他个人、公司或企业、其雇员、受雇人或代理人。

“最低限度 抵押金额” 指作为金融义务担保而必须持有的最低金额或资产价值。此金额旨在弥补违约或不履行义务时的潜在风险或损失。

“移动的 应用” 指持卡人为获取适用的移动交易服务而下载并安装到移动设备中的移动软件应用程序。

 

“移动设备” 指用于访问适用的移动交易服务的移动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

“移动的 交易 服务” 指持卡人可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移动设备或任何其他电子媒介访问的服务。

 

“一次性密码” 指一次性 PIN,这是公司生成的 6 位代码,用于方便持卡人进行 3D 安全在线交易和/或卡 PIN 创建/更改和/或移动应用程序交易。此 OTP 仅在数字设备上对一次会话或交易有效。

“个人数据” 应具有《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相同含义。

“别针” 指在卡上签发的个人识别码,当 ATM 和/或任何销售点设备需要输入 PIN 码时,持卡人必须输入其 PIN 码才能完成交易。

“储值 货币” 表示货币是美元。

 

“充值” 指持卡人向活期账户钱包存入的充值金额或进一步充值的金额,以增加可用余额,并允许平台持卡人之间进行还款、增加信用额度、转账等交易。

 

“交易” 指通过或与 使用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移动交易服务、在线查询和与卡相关的任何其他电子通信方式。

“签证” 指 Visa Inc.,邮政信箱 8999,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 94128,美国,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钱包” 指信用卡账户内持有一种或多种数字货币的独立钱包。

 

“网站” 方法 www.lookcard.io.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我。         表示一种性别的词语包括所有其他性别,表示单数的词语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二、         如果任何到期日或期限不是营业日,则该期限应被视为仅在下一个营业日到期

               三.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并不影响本协议所含条款的解释

2.     协议证据

持卡人在信用卡申请过程中提供的签名和/或生物特征认证应构成持卡人对此处有关使用该卡的条款和条件的同意。

 

3.     申请及激活卡

一个。     要符合申请该卡的资格,持卡人必须年满 18 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公司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

b.     持卡人必须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公司保留根据所提供信息批准或拒绝您的申请的权利。

c.     持卡人有责任在申请表上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拒绝或您的卡被取消。

d.     如果适用,可能会收取不可退还的申请费。费用详情将在申请表或随附文件中提供。

例如     最低可退还的初始押金 1,000美元 激活卡片所需。该押金将按以下方式分配:80% 将用于建立信用额度,20% 将作为最低储值或抵押品。

f.    申请获批后,持卡人的虚拟信用卡将在平台的移动应用程序中创建。持卡人必须向信用额度钱包存入初始所需金额,以获得信用额度并激活该卡。

g.     持卡人可以在等待实体卡(持卡人订购后)时使用虚拟卡进行消费。收到实体卡后,持卡人需要使用欢迎包中提供的激活说明激活实体卡,其中可能包括验证您的身份和设置 PIN。

h.     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否则卡的有效期应为卡面所示的期限。

我。       除非您另行通知我们,否则该卡将自动续订。

j.     持卡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该卡。滥用或欺诈行为可能会导致信用卡被暂停或取消。

k.     持卡人承认并同意,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卡的注册,且无义务告知持卡人拒绝的原因,且该决定应为最终决定。

       持卡人特此同意,对于持卡人因无法激活卡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承担责任。

米。    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否则卡的有效期应为卡面所示的有效期

 

4.     卡的使用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持卡人可以使用卡进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交易。 第 9 条 下文或公司不时确定的任何其他交易。

 

持卡人承认该卡不可转让,且该卡只能由持卡人独家使用,不得将卡提供给任何其他第三方或允许其使用卡进行交易。

 

持卡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卡被滥用或被用于欺诈,包括但不限于卡号、卡 PIN、OTP、密码、任何互联网密码和互联网身份号码/代码或与卡或卡账户相关的任何其他安全详细信息(“卡安全详细信息”)。这些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我。         在收到公司发出的信用卡后立即签名,并遵守公司提供的任何安全指示

                二、         保护信用卡、信用卡 PIN 码、OTP 以及任何信用卡安全详细信息

               三.         销毁任何关于 OTP 和/或任何信用卡安全信息的通知

           四、        不得记下卡 PIN、OTP 和/或卡安全详细信息,也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或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人(包括明显的授权人、家庭成员或配偶)披露这些信息,并且持卡人应对使用卡 PIN 或 OTP 进行的所有交易承担全部责任,无论持卡人是否知情或授权;

                五.         始终不允许他人查看其卡 PIN 码和/或 OTP 和/或任何卡安全详细信息

               六.         不得出售、损坏、操纵、复制或篡改卡或对卡进行任何修改

              七。         定期检查持卡人是否仍持有其卡

            八。         确保持卡人在商户或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任何凭证或交易记录上签字之前,或在商户销售点设备和/或任何电子银行终端输入卡 PIN 码和/或 OTP 之前交易金额正确无误

               九。         妥善保管信用卡收据并谨慎处理

                x.         使用后请记得取回卡

               十一。         如在设备或终端上使用卡时发现任何可疑事项或问题,应立即联系公司;

              十二。         及时、定期检查每月的电子账单,并立即报告任何可疑活动。

 

5.     卡是公司的财产

卡始终属于公司所有,持卡人应按要求将卡交还给公司,否则公司保留随时收回或暂停卡和/或卡提供的服务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持卡人,并在公司认为合适时终止使用卡,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卡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不时规定的使用条件、说明和指南。

 

6.     个人识别码(“PIN”)

a)     卡片制作完成后,卡片将连同欢迎包中的临时 PIN 一起交给持卡人。

 

b)     持卡人收到临时 PIN 后,应立即将临时 PIN 更改为自己选择的新 PIN。卡 PIN 是由持卡人选择的 6 位秘密数字。

 

c)     持卡人可以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更改卡 PIN。

 

d)    持卡人承认 PIN 可作为交易过程中验证其身份的一种方式,并特此授权公司在通过 PIN 识别后接受、遵循和执行所有请求或指令,且公司对执行此类请求或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此类请求或指令是否存在任何错误、欺诈或伪造、不明确或误解。

 

e)     持卡人同意对网站和移动交易服务及其使用负责。如果持卡人的移动设备未感染恶意软件或病毒,则持卡人不得访问网站和移动交易服务,不得违反任何法律、干扰或破坏计算机网络、冒充他人、未经授权进入或干扰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的系统和完整性。

 

f)      如果持卡人报告卡丢失或被盗,且公司同意向持卡人发行新卡,公司还将为新卡发行临时 PIN。持卡人将无法使用现有 PIN 来替换新卡。持卡人必须创建自己选择的卡 PIN。

 

7.     存款或充值

a)     持卡人可以通过充值的方式增加活期账户余额。

 

b)     在适用情况下,持卡人必须确保其活期账户钱包中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每月还款,包括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收费。在适用情况下,持卡人不得使用最低储值/抵押品。

 

c)    充值渠道不固定,用户可以灵活选择自己喜欢的平台将数字货币充值到平台。请注意,每次充值都会产生费用。

 

d)      每次充值必须仅使用 USDT / USDC 进行。

 

e)    在公司收到并处理相关充值的实际价值之前,所有充值均不视为已完成。公司对此类充值延迟存入当前账户钱包供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f)     如果公司怀疑此类充值行为不规范或违法,公司可以暂停、撤销和/或阻止任何对活期账户钱包的充值。

 

8.     使用方式

a)     信用卡或信用卡 PIN 或 OTP 的使用以及与信用卡相关的服务、功能和设施(包括移动交易服务)均须遵守本条款和条件(公司可能会根据以下规定不时更改、修改或补充这些条款和条件)。 第27条)并遵守任何监管机构或公司不时施加的要求、限制和程序。

 

b)     只要持卡人拥有足够的可用信用额度,持卡人便可使用卡进行交易(无论是通过向任何商家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方式,和/或在任何标有 VISA 标志的 ATM 机上提取现金)。

 

c)     持卡人应负责根据本协议或任何交易需要支付的任何金额可能征收或应付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税以及所有其他税款。持卡人特此授权公司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其信用卡中扣除所有商品和服务税和所有其他税款以及任何适用的费用和收费。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网站。

 

d)   持卡人应全权负责在付款前确保交易金额正确。签署销售交易单或输入卡 PIN 或 OTP 或在任何电子销售点终端上以其他方式使用卡,即视为持卡人已同意交易并确认金额正确。

 

e)   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可不时修改/实施每日最高交易限额及每日提款限额,而持卡人应严格遵守该等限制。

 

f)      持卡人承认与卡相关的服务可能会不时不起作用或中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公司对卡使用的任何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本卡的条款与条件、可用性及使用(如适用)须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条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Visa及任何其他对本公司具有管辖权的相关机构或当局颁布的所有规则、规例、指引、通知及限制(如适用)。

 

9.     卡的使用

一个。     从 ATM 提取现金

                            我。         持卡人可在任何标有 Visa 标识的 ATM 机上提取现金,除本协议外,还须遵守相关银行的 ATM 条款和条件,但前提是其信用卡中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信用额度。使用卡提取现金应被视为持卡人同意支付可能不时规定的所有适用费用和/或收费。

                           二、        持卡人不得从任何 ATM 提取超过该 ATM 规定的提款限额或本公司或各个 ATM 网络可能确定的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和金额的现金。

                             三.         任何现金提取均只能以该特定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外币进行。

 

b.     与商家的交易

                            我。         除有权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外,持卡人还有权获得公司不时通知持卡人的折扣、优惠和特权,前提是该卡在购买时有效,并且未被公司因任何原因取消。

 

                             二、         发行卡并不意味着公司有任何义务确保商户在出示或使用卡时接受卡。任何有关商户拒绝接受卡的投诉应直接与该商户解决。持卡人无权因该投诉或在任何情况下就向任何商户支付的任何款项向公司进行抵销或反诉,或拒绝向公司付款,尽管持卡人可能对商户有任何索赔或争议。

 

c.      与商家的交易

                            我。         持卡人在商户网点、网上交易和/或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和/或通过商户提供的任何平台与商户进行的所有交易应首先以交易发生地的货币或交易计价的货币进行。

 

                          二、         该金额将转换为美元储值货币,并收取相关费用。请注意,国际或跨境交易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包括货币兑换费和外汇交易费。

 

d.     未出示卡

                            我。         对于所有在线交易和通过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的交易,持卡人同意其输入的任何卡片信息(以及一次性密码,如有需要)均视为持卡人发出的真实合法指令,本公司无义务验证输入卡片信息或一次性密码的人员的身份或权限。如果本公司怀疑该交易的真实性、可疑或非法,本公司保留自行决定拒绝或驳回任何此类交易的权利,但本公司无义务调查该交易。

 

10.  客户支持

客户支持使您能够与公司沟通,您可以通过拨打 +852 3001 1108 或访问此门户网站提出请求 support@lookcard.io 执行以下操作:

我。         协助激活您的 LookCard+ 信用卡

二、        有关如何向您的当前帐户钱包和信用额度钱包添加资金的指导。

三.       报告并解决有关未经授权或不正确交易的争议。

四、       申请更换丢失、被盗或损坏的卡

五.        有关适用费用、收费和外汇交易成本的信息

六.      在发生丢失或欺诈时冻结您的卡,并在恢复时解冻

七。     更新您的个人信息

八。    启动信用卡取消程序

九。       关于产品和服务的一般查询。

 

11.  具有非接触式交易功能的卡

一个。     持卡人承认,此卡将包含一项功能,即通过在非接触式读卡器/终端刷卡即可使用该卡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此卡和相关的非接触式设备和终端将带有 Visa payWave 标志。

 

b.     超过一定金额(单次交易金额或当日累计金额)的非接触式交易将要求持卡人在销售点终端机上输入其卡 PIN 码。

 

c.   持卡人承认并同意,使用非接触式交易的风险完全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应对所有非接触式交易负责,无论交易是否经持卡人授权。所有非接触式交易均视为已获得持卡人的适当授权。

 

12.  卡遗失/被盗/未经授权使用

一个。     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其卡、卡 PIN、OTP 和卡信息,并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防止卡丢失、被盗或被未经授权使用,并确保其卡 PIN 和/或 OTP 和/或卡信息不泄露给任何其他人。持卡人同意,其应对使用卡进行的所有交易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在线交易和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的交易和/或卡 PIN 和/或 OTP 和/或卡信息,无论是否授权。

 

b.     如果卡丢失、被盗或被怀疑被盗用或以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或卡 PIN 和/或 OTP 和/或卡信息被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持卡人应立即致电客户支持服务台通知公司,然后以书面形式、传真和/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在某些情况下,公司还可能要求持卡人就丢失、被盗或泄露向警方报案,并提供警方报告的副本和公司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信息。如果持卡人提供的信息被视为不完整,公司保留不接受任何有关卡丢失或被盗索赔的权利。

 

c.    在卡账户被公司冻结之前,持卡人应对使用其卡进行的所有交易(包括在线交易和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的交易)负全部和唯一责任。

 

13.  补发卡

一个。     在卡的有效期内,在持卡人支付公司规定的补卡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可在下列情况下自行签发补卡:

                               我。         由于卡丢失或被盗;或

                              二、         由于持卡人自身疏忽而导致卡出现故障、损坏或缺陷

 

b.     若持卡人不希望收到替换卡,则其信用卡将被终止,并且公司应在提出请求并收到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将初始存入的金额退还给持卡人(减去任何适用的费用和收费)。

 

14.  到期

一个。     卡过期后将不再有效或可用。过期的卡需要更换为新卡。

 

b.    若过期信用卡仍有未偿还余额,则公司在激活新卡时,应将过期信用卡中的未偿还余额转移到持卡人的新信用卡上。

 

c.      若卡到期后持卡人不希望签发新卡,则公司应在提出并收到该请求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向持卡人提出终止信用卡申请,并退还初始押金(扣除任何适用的费用和收费)。

 

15.  持卡人取消与退款政策

一个。    持卡人须自信用卡激活之日起至少维持账户六(6)个月,方可提交终止/取消申请。卡片终止/取消申请须由持卡人主动联系客户支持团队或通过电子邮件正式提交,以确保顺利受理。

 

b.   在符合最低维护期限的情况下,持卡人提交的信用卡取消请求通常需七(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与处理,具体时长可能因个别情况有所调整。

 

c.   在公司收到取消请求和确认取消之前,持卡人仍应对使用其卡进行的任何交易承担责任。

 

d.   若持卡人拒绝清偿未结余额,公司将自动从持卡人的初始抵押金额中扣除相应欠款,剩余金额(如有)将在 九十(90)天 内自终止批准日起退还。

 

例如  若持卡人拒绝结清未结余额,公司将自动从押金中扣除应付金额,剩余金额(如有)将在 九十 (90) 天内退款 自终止批准之日起。

 

f.   收到持卡人的取消请求后,公司将终止该卡。如果根据持卡人的要求终止,则公司将在提出并收到请求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提供初始存款(扣除任何适用的费用和收费)。

 

g.   在公司收到取消请求和确认取消之前,持卡人仍应对使用其卡进行的任何交易承担责任。

 

h.  持卡人确认并同意,选择终止信用卡后,公司存储的该持卡人个人信息可能不会被完全删除。公司可根据监管要求和记录保存义务,根据其隐私政策和适用法律存储持卡人个人信息或交易数据。

 

我。    取消或终止您的信用卡不会导致您的活期账户钱包被删除或关闭。即使信用卡被终止,您在平台上的活期账户钱包仍将保持活跃并完全可用。

 

j.     您仍然可以通过当前的账户钱包访问和管理您的资金、进行交易以及使用平台内所有可用的服务。

 

k.    如果您将来选择申请一张新信用卡,您的当前账户钱包可以链接到新卡,而不会中断您现有的资金或服务。

 

   您有责任管理您的活期账户钱包,并确保所有交易和活动符合公司的条款和条件,即使在信用卡被取消或终止后。

 

16.  网上账户和移动应用程序

持卡人承认,其开设、下载和使用(如适用)在线账户和/或移动应用程序应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转让性,并始终遵守以下附加条件。

一个。     持卡人不得将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用于除访问持卡人自己的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b.     持卡人不得将移动应用程序下载或安装到持卡人不拥有或无法独占控制的移动设备中;

 

c.   持卡人不得允许或使任何人访问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或以使他人能够访问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的方式将您的电子设备或移动设备置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d.     持卡人不得复制、修改或对移动应用程序进行反向工程或允许他人这样做;

 

例如     在线账户和移动应用程序严格按“原样”提供给持卡人,在法律和/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就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作出任何担保,包括与其适销性、适用性、令人满意的质量或符合描述有关的任何担保,以及法律或习惯可能暗示的所有担保,在此排除。此外,持卡人同意,公司无法确保在线账户和移动应用程序与任何电子设备或移动设备兼容或可与其结合使用,并且持卡人同意,除非与本文其他明示条款不一致,否则持卡人不得要求公司对任何此类不兼容性或由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或安装过程可能导致的任何电子设备或移动设备的损失或损坏负责。

 

f.   设备兼容性. 移动应用程序目前仅适用于某些兼容电子设备或智能手机以及公司确定的其他设备。公司可能随时更改与移动应用程序兼容的操作系统版本。某些功能可能并非在所有平台或操作系统上都可用。

 

g.      应用商店持卡人可从授权的Apple App Store和Google Play下载移动应用程序。 

公司可能会不时通过 Apple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商店发布移动应用程序的更新。根据更新情况,您可能无法使用移动应用程序,除非您下载最新版本的移动应用程序并接受任何新条款。

 

h.     安全. 持卡人不得在越狱或 root 设备上打开、安装或使用移动应用程序。未经授权修改任何移动设备的操作系统都会绕过安全功能,并可能给被黑客入侵的设备带来许多问题。公司强烈警告不要在任何被黑客入侵的移动设备上打开或安装移动应用程序。为避免疑问,公司不对持卡人因与移动应用程序相关的设备、硬件或软件损坏或故障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负责。

 

17.  移动信息

一个。   某些功能(例如将内容上传到移动应用程序)需要访问您移动设备上的信息才能运行。通过使用此类功能,持卡人允许移动应用程序访问您的移动设备和信息。

 

b.   公司可能会使用 cookies 和类似技术(以下简称“cookies”)在持卡人使用移动交易服务时进行身份验证,并改善您在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上的体验。通过使用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持卡人接受公司使用 cookies。公司可能会使用这些 cookies 收集有关持卡人使用在线账户或移动应用程序的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公司改进在线账户和移动应用程序的性能,并为持卡人和其他用户开发和定制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c.      位置数据的使用. 移动应用程序的某些服务需要持卡人的位置数据,这些数据将从持卡人的移动设备发送。持卡人可以随时通过关闭持卡人移动设备上移动应用程序的位置服务设置来关闭此功能。如果持卡人使用这些服务,则持卡人应被视为同意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和被许可人传输、收集、维护、处理和使用持卡人的位置和数据和查询,以提供和改进基于位置的服务。持卡人可以随时通过关闭持卡人移动设备或移动应用程序(用于其他移动设备)上的位置服务设置来撤回此同意。

 

18.  交易责任

一个。     所有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交易、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的交易和使用卡进行的现金提取)均应被视为由持卡人进行,公司对诚信履行上述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持卡人同意,无论是否知情、默许或授权,他或她应对使用卡和/或卡 PIN 和/或 OTP 和/或卡信息进行的所有交易承担全部责任。持卡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使用卡和/或卡 PIN 和/或 OTP 和/或卡信息进行的所有交易负责或承担责任。持卡人应赔偿并使公司免受公司遭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后果性损失、损害、索赔、要求、诉讼、诉讼、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因此类未经授权使用而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和诉讼。

 

b.    除本条款和条件另有明确规定外,并在法律法规(包括相关管理机构发布的任何指南、通告或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疏忽)、严格责任或任何其他基础,对于持卡人或任何其他人因访问或使用信用卡和服务而产生或遭受的任何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使用损失、商誉损失、储蓄损失、机会损失、业务中断或其他相应、特殊、附带、间接、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具体而言,对于电子对账单和本公司提供的有关信用卡的任何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因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我。          电子对账单或公司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公开的有关信用卡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中的任何不准确或错误

                                 二、         由于相关服务的限制或故障而无法查阅、储存、打印或下载电子结单或其他资料

                          三.         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电子结单服务或任何此类服务上的适用服务、病毒、木马、蠕虫、宏或其他有害组件或有害程序或文件

 

19.  公司终止信用卡

一个。   虽然 第 15 条,本公司保留一切权利,可自行决定随时以任何理由暂停或终止信用卡和/或信用卡账户或限制信用卡的使用,而无需事先通知持卡人,也不向持卡人作出任何赔偿。如果本公司暂停或终止信用卡,持卡人有权在扣除任何未支付的费用和收费后,退还其信用额度钱包中的初始存款。

 

b.     如果公司发现卡账户存在异常、非法、欺诈或可疑活动,公司可自行决定立即暂停和阻止卡的使用,直至公司核实该活动。如果公司决定暂停或阻止卡的使用,公司将尝试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持卡人,但如果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通知持卡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c.      持卡人应对在卡终止前通过使用卡进行的所有交易负责,并且卡下欠公司的所有款项应在卡因任何原因终止时到期并立即支付。

 

20.  年费、月费、其他费用及收费

一个。     使用该卡和服务将收取月费,该费用将提前收取并从信用卡中扣除。

 

b.     所有适用及应付的费用均可在网站上查看。

 

c.    持卡人同意并承诺支付因使用其卡和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激活费、年度维护费、充值管理费以及公司不时规定的其他费用和收费。

 

d.    持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持卡人应付的所有费用和收费(如本协议所述并在网站上列出)可由公司在适用时直接从活期账户钱包中的可用余额中扣除,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退还。

 

例如     如果当前账户钱包资金不足以支付所有适用的费用和收费,公司保留暂时中止信用卡的权利。

 

f.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规定的所有费用和收费以及对公司未来可能提供的新服务或附加服务收取额外费用的权利。

 

g.     有关卡和服务的所有费用的详细信息,请访问网站。网站上列出的费用/收费应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21.  责任免除

对于因下列任何事件而产生或遭受的任何不便、损失、损害或尴尬,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个。    如果卡或卡 PIN 或 OTP 因任何原因被商户或用于处理交易的任何终端拒绝;

 

b.      如果商家输入的金额大于交易金额;

 

c.    用于处理交易或服务的任何终端或其他机器或授权系统(无论属于或由本公司或其他人操作)的任何故障、缺陷或错误

 

d.   由于任何电子、机械、系统、数据处理、传输或电信缺陷或故障、天灾、内乱或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或其任何服务人员、代理人或承包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因素或任何欺诈或伪造而导致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例如    我们或任何商户因任何原因疏忽、拒绝或无法授权或批准该卡或兑现或进行该卡账户上的任何其他交易

f.      任何损坏或丢失或无法检索可能存储在卡中或卡中的任何微芯片或电路或设备中的任何数据或信息;和/或

 

g.     对任何通过电子系统或媒介传输或存储的与持卡人、任何交易或卡账户有关的数据或信息进行任何拦截或向任何人披露(无论是否非法),不论原因如何。

 

22.  责任限制

在不影响并遵守本文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持卡人特此同意,公司因本协议产生的总责任金额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初始存款金额。

 

23.  货物和服务交易纠纷

一个。 公司对任何商品和服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卡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中的任何缺陷或不足。

 

b. 公司不对持卡人使用卡从任何商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交付、质量、安全性、合法性、适用性或任何其他方面负责。所有涉及该等事项的争议应直接向商户提出,持卡人应直接与相关商户解决所有争议,并应根据本协议向公司支付所有要求的款项,尽管存在此类争议。持卡人不得就其对商户的任何索赔、争议或法律诉讼或就持卡人从商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交付、质量、安全性、合法性、适用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问题对公司提出任何索赔或采取法律行动或禁止公司。

 

24.  证据确凿

一个。     持卡人可以随时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查看其可用的信用额度。

 

b.   持卡人可以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其帐户,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免费访问电子对账单。

 

c.     每份电子对账单将提供每月的交易历史记录,包括已产生并记入信用卡的费用和收费。

 

d.   持卡人应在交易记入电子对账单之日起 14 天内将任何错误告知公司,否则,持卡人将被视为已接受电子对账单中包含的所有条目为正确、最终和结论性的
该文件所载的事实的证据,并对持卡人具有约束力,此后持卡人将不得以该电子对账单包含任何错误、差异或不准确之处而向公司提出任何索赔。

 

25.  条款和条件的变更、修订或更改

一个。     公司可自行决定随时添加、删除或修改这些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内容,并在生效日期前至少提前十四 (14) 个日历日向持卡人发出通知。

 

b.     公司可自行决定通过以下方式通知此类增补、删除或修改:

                                                  我。         将通知邮寄给持卡人

                                                 二、         通过电子邮件向持卡人发送通知;

                                               三.         通过短信向持卡人发送通知;

                                               四、         在网站上发布通知

 

c.      在任何变更、修订或更改条款和条件的生效日期之后保留或使用本卡 第 25(a) 条 25(b) 应被视为持卡人无保留地接受该等变更、修改或改变。

 

d.     如果持卡人不接受拟议的变更、修改或改变,持卡人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公司终止使用卡,并在生效日前将卡(切去磁条和芯片)退还给公司,此后卡的使用应在公司收到销毁的卡和有关终止的规定时被视为终止。 第 15 条 本协议即日起适用。

 

26.  文件的传达和送达

一个。    发给持卡人的一般通讯和通知应在网站上显示, 持卡人有责任定期查看网站上的此类通知。

 

b.     针对持卡人的具体通知或通讯将通过亲自递送、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寄和/或短信或公司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发送到他或她的最后已知地址。

 

c.     网站上显示的通讯及通知应于网站发布当日视为已送达持卡人。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发送的通讯及通知应视为已于同日发送并送达持卡人。以普通邮寄方式发送的通讯及通知,如邮寄至香港境内地址,则应于邮寄日期后三 (3) 个日历日视为已送达;如邮寄至香港境外地址,则应于邮寄日期后五 (5) 个日历日视为已送达。

 

d.    持卡人特此同意,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索赔的通知或其他法律程序的送达,均可通过预付费普通邮件将副本寄送至持卡人最后已知的地址进行。无论该等邮件是否因未投递而退回,均视为已向您提供有效且充分的送达。如果持卡人未能通知您的地址变更,从而导致通知、信函和法律程序的延迟或退回,则不影响 LookCard 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

 

27.  公司有权撤销任何便利或终止使用信用卡

一个。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事件,公司可随时自行决定不续签、取消或撤销该卡或暂停或限制持卡人使用该卡,无论是否发出通知:

                                 我。      使用该卡进行任何非法、未经授权或违法的活动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投注和赌博活动;

                              二、      使用卡进行任何法律禁止的活动或交易,或违反此类活动或交易进行或发生国家/地区的公共政策,或违反持卡人居住国的公共政策;或者

                              三.      以任何理由将卡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该卡作为任何一方的担保。

 

b.     除本文的规定外,持卡人特此同意并确认,持卡人根据本文条款和条件应付的所有费用和收费可由公司直接从其信用卡中扣除,且不可退还。

 

c.      持卡人承诺使公司免受损害并使公司免于承担因本协议规定或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导致公司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法律或其他费用,包括律师和客户费用)。

 

28.  成本和费用

持卡人应全权负责向公司支付公司在执行或寻求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获取或寻求获取持卡人所欠全部或部分款项时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和客户的法律费用)、收费和开支。

 

29.  放弃

一个。     公司接受任何条款或付款,或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补救措施,并不代表公司放弃其任何权利,也不妨碍公司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均不得妨碍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仅当公司明确以书面形式通知持卡人放弃其权利时,公司才被视为已放弃其权利。

 

b.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30.  特点和优势

公司可能会不时审查、修改、添加或删除网站中列出的任何功能和优势。

 

31. 同意披露信息和 LOOKCARD 的披露权利

一个。     持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公司随时向任何一方披露与持卡人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
详细资料及事宜(财务或其他)、信用卡账户或信用卡,以及本公司认为为方便使用信用卡或处理通过使用信用卡进行或将要进行的任何交易或为本公司可能要求披露的任何其他目的所必需的任何其他信息,但须遵守现行法规。

 

b.      此外,持卡人特此授权公司向公司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业务合作伙伴披露有关持卡人的任何信息,以向持卡人提供有关卡或服务的信息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c.      持卡人在此保证并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均真实、正确且完整。持卡人应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最新且始终更新,本公司对因持卡人提供的错误/不完整/不正确的信息而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d.       根据以下规定披露信息 第31条 本协议终止后仍有效

协议或卡。

 

例如     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任何因本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披露而引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31条 持卡人承诺使本公司免受损害并确保本公司免于承担因本公司披露该等信息或该等信息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误述而引起的一切索赔、损失、损害(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害)或责任,不论该等错误、不准确或误述是由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疏忽或由于系统或技术故障或失灵或其他原因造成的。

 

32.  不可抗力

公司不对持卡人因未能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或承担责任,此类损失或损害可直接或间接归因于因某些情况导致的服务故障、延迟或中断,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和电信不可用、故障和失灵、电力故障、天灾、暴乱、内乱、起义、战争、罢工、恐怖主义、材料短缺、自然灾害、流行病、内乱、监管和政府行动或其他工业行动或贸易纠纷以及超出公司或其代理或服务提供商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其他原因或任何欺诈或伪造。在因此类行为或事件而导致的任何延迟或未能履行期间,公司的义务应暂停履行,此类延迟或未能履行不构成违反本协议。

 

33.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应受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4. 英文版与其他版本之间的冲突

如果英文版本与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其他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冲突、歧义或差异,则以英文版本中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35.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会使本协议的根本意图失效,任何此类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为可分割的。本协议中此类条款或规定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这些条款或规定仍将完全有效。

 

36.  继任者必将

本条例所载规定对继承人和个人代表均具有约束力 持卡人及其继承人的 并分配。

 

37.  任务

持卡人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任何一方;但是,公司保留随时在无需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的权利,无论是否通知持卡人。

 

38.  赔款

持卡人特此承诺使公司免受损害并全额赔偿公司因使用或滥用卡或卡账户或网站、门户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或持卡人违反本协议或公司强制执行的任何规定或对公司提出的任何索赔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所有各方的所有损失(包括间接或其他损失)、损害、行动、诉讼、索赔、要求、成本、费用和责任。

 

39.  精华时刻

无论何处提及的时间均应为本协议的关键。

 

40.  差异和模糊性

一个。     如果标准申请表的条款和条件与此处的条款和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差异,则持卡人同意以对公司更有利的条款和条件为准,并被视为对持卡人具有约束力的管理和有效条款。

 

b.     如果本协议产生任何歧义,该等歧义应由公司解决,且公司对任何条款含义的任何解释应为最终解释并对持卡人具有约束力。

 

41. 权利和权益的维护

无论本协议中有何规定,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将继续完全有效,并且在卡被取消、终止、撤销或暂停后仍然有效。

 

42. 通知和变更通知

一个。     所有通知、请求、通知和投诉均可通过本条款规定的渠道传达给公司。 第 42 条 此处或公司不时规定的其他渠道。

 

b.     持卡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其居住、工作或营业地址或电话号码的任何变更。

 

43. 持卡人指示

任何向本公司提出的要求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持卡人签署,但本公司可以(但无义务)接受并执行通过传真或电话传送的任何指示或要求,而本公司处理该等指示或要求的官员或员工认为该等指示或要求是由持卡人发出或作出或授权的。尽管该等指示或要求可能并非由持卡人发出或作出或授权,且尽管可能存在任何欺诈或伪造行为,本公司对因执行或同意任何该等指示或要求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